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!

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

时间:2025-07-03 00:47:09 来源:揭阳新闻网 作者:基金优选 阅读:496次


假设委托方为A,受托方为B。A的核算:

1、发出材料:

借:委托加工物资,

贷:原材料等,

2、支付加工费、增值税等,

(1)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:

借: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应交税金-应交消费税

贷:银行存款,

(2)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:

借:委托加工物资(含消费税) 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贷:银行存款,

3、加工完成后回收借:原材料贷:委托加工物资 (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)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,只作备查登记,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。 收到来料时,不编制会计分录,只对“受托加工来料”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。 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、人工费等:

借:其他业务支出,

贷: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收到加工费时:

借:银行存款,

贷:其他业务收入。

(责任编辑:现货金)

推荐内容
  • Kraken推出xStocks:24小时无缝交易时代来临,传统交易所面临生存危机
  • 股票拉升时间-股票拉升时间段
  • Semler Scientific 额外购买了价值 5000 万美元的比特币
  • 虚拟币会跌到负数吗?未来是否会清零?
  • 税控盘减免税款月末如何结转
  • 2010年比特币在哪里交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