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行政单位核销应收账款如何做会计分录!

行政单位核销应收账款如何做会计分录

时间:2025-06-04 15:22:11 来源:揭阳新闻网 作者:基金工具 阅读:697次


新《政府会计制度》规定,逾期3年或以上、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,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。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。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,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,借记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科目,贷记“应收账款”。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“应缴财政款”等科目。

(责任编辑:汇率)

推荐内容
  • 分公司缴纳印花税吗
  • 10月31日招商安博灵活配置混合C净值增长0.74%,近3个月累计上涨5.0%
  • 手机查看借呗额度怎么查,没怎么用过支付宝,不太会用
  • 10月31日富国致弘量化选股股票A净值下跌0.10%,近1个月累计下跌1.68%
  • a16z领投Catena Labs1800万美元种子轮,加密行业押注稳定币AI支付
  • 蒙娜丽莎: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 7 项